1.旅游业如何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2.对景区门票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3.旅游业收入应该怎样计算

旅游景点门票收入税率_旅游景点门票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旅游业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旅游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旅游业的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旅游业劳务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旅游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国税发[1993]149号)

纳税人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属于营业税“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取得收入时,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

2、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国税函[2008]254号)如:旅游景点的门票票价中包含使用索道的收费的,必须在门票中单独列出索道收费价格,能分别核算门票和索道收费的,对门票收入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3%的营业税,对索道收费按照“旅游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门票和索道收费不分别标价和分别核算的,以含有索道收费的门票收入全额作为索道收费并按“旅游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

旅游业如何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旅游景点内收费一般按旅游业征收营业税,比如索道收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收入等。

二、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考虑的,固然上述行为符合交通运输业定义,但其实质是从属于旅游服务,正如车船税之规定,如果只停留在厂区范围内不上牌、不上路的,则免征车船税,都是车船,但上路不上路却是迥然不同的,前者使用了航道、公路等,后者只相当企业内部的设备。

三、如果实行一票制收费的,如能分别核算各项目,则分别按各税目征税,如果不能分别核算各税目或核算不清的,则从高适用税率,也就是将门票收入文化体育业税率3%提高为旅游业税率5%。

对景区门票按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业的营业额按余额计价,即取得的全部收入-门票-食宿后金额为营业额,税率是5%

营业税=营业额*5%

城建税=营业税*7%(市区7%,县城5%,乡镇1%)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2%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等

旅游业收入应该怎样计算

按文化服务收税,根据财税〔2016〕14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对景区提供索道、观光电梯、观光车等项目取得的收入,也统一按“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

要注意的是景区提供的交通车、缆车、游船、停车等配套服务垄断性较强,游客的选择空间有限。把门票让利在其余景区消费项目上找回来的做法,不仅增加了游客的经济负担、违背了降价初衷,也对游客的旅游体验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出行要注意妥善。

门票、旅馆、景点内消费、收取旅游费都属于旅游业收入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组织旅游团到中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费减去付给境外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适用税率为5%。

扩展资料: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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